2017年,网络安全、数字经济、数据保护、分享经济、网络中立、人工智能等成为全球互联网政策立法领域的热点问题,各国政府积极出台相关法律和政策,探索创新性解决路径。
腾讯研究院法律研究中心对2017年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互联网相关法律与政策性文件进行梳理,整理归纳出2017年互联网领域最具影响力的十大法律与政策热点,希望共同探索未来网络世界的治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
【概要】我国《网络安全法》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该法确立了网络安全的基本原则,提出制定网络安全战略,明确网络空间治理目标,提高了我国网络安全政策的透明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完善了网络安全监管体制。强化了网络运行安全,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完善了网络安全义务和责任,加大了违法惩处力度;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措施制度化、法治化。
【评析】网络安全是2017年国际互联网立法的重要议题。美国特朗普政府出台首份《网络安全行政令》,对任期内网络安全保障相关事宜进行规范。新加坡、韩国、澳大利亚、俄罗斯等都发布了网络安全或关键基础设施保护法案征求意见稿。
《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确立了网络安全的基本制度,也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尤其在关键基础设施保护、数据跨境流动等方面建章立制,在网络安全保障方面开辟了新的路径,其后续配套政策的落地对互联网产业及发展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德国修改《道路交通法》
【概要】2017年5月,德国议会两院通过了一项由运输部提出的法案,修改现行的道路交通法,新《道路交通法》于2017年6月21日生效。该法允许高度或全自动驾驶系统代替人类自主驾驶,给予其和驾驶人同等的法律地位。驾驶人甚至可以在车辆自动驾驶时放手方向盘,自行浏览网页或查看邮件。
此外,还规定了自动驾驶模式下的责任认定、驾驶员的权利义务、自动驾驶引发交通事故的赔偿金额等。具体内容包括:明确“高度或全自动化汽车”的要求;明确驾驶人责任,要求驾驶员做好随时接管汽车控制系统的准备;明确司机和制造商的责任分配,驾驶员可以在依规操作时,对由系统故障引起的事故免责;安装“黑匣子”,记录驾驶活动;将人身伤害的最高赔偿金额将提高到1000万欧元,财产损失最高赔偿金额提高到200万欧元。
【评析】德国首次将自动驾驶纳入生效的道路交通法规中,回应了德国占领自动驾驶高地的战略追求。在没有突破《维也纳公约》第8条的框架下,明确了车辆在自动驾驶不同阶段内的交通事故责任分配。在各国立法和相关技术标准尚未确定的情形下,德国《道路交通法》提供了一定弹性,在基本问题上达成了共识,为后续法律的完善搭建了一个良好的框架,但在具体规则上有待进一步探索。
美国参众两院热议《自动驾驶汽车法案》
【概要】2017年9月6日,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一部自动驾驶法案(H.R.3388)。9月28日,美国国会参议院提出另一部自动驾驶法案。两部法案略有差异,预计2018年将获美国国会两院正式通过,成为法律。
法案旨在促进自动驾驶技术和汽车发展,规定美国联邦对自动驾驶汽车设计、制造和性能的立法优先权,允许自动驾驶汽车在公共道路上测试,显著增加自动驾驶汽车豁免的数量并逐年提高,成立自动驾驶汽车委员会探索自动驾驶汽车安全标准。此外,还包括网络安全、隐私保护、消费者教育等方面的规定。
【评析】美国《自动驾驶法案》减少了各州不同的法律规定对自动驾驶技术的研发造成的不确定性,有利于促进自动驾驶车辆市场化,加速自动驾驶技术的部署和创新,表明了美国推动自动驾驶汽车商业化应用的决心。
法案为自动驾驶车辆的监管创建了一个联邦框架,通过明确多项标准对责任加以规范,同时强化安全和隐私保护,其内容和影响将会给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产生示范效应。
英国通过《数字经济法案》
【概述】2017年4月,英国通过《数字经济法案》。该法案规定了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和服务、完善数据共享、限制未成年人访问色情网站、打造数字政府和加强数字知识产权保护等内容。此外,法案批准了对骚扰电话的严厉处罚,并就电视牌照费、监管机构OFCOM的职能等做出规定。
【评析】《数字经济法案》是继《英国数字战略》之后又一重磅性文件,是英国打造世界领先的数字经济和全面推进数字转型的重要部署。当下,各国致力于发展数字经济,但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到数据共享、公众信任和公平竞争等方面,数字经济的发展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该法案针对发展数字经济中如何构建法律框架并明确监管机构职能等问题进行了规定,弥补了相关领域的法律空白,有利于减少数字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
法国发布《共享经济税收法》
【概要】2017年3月,法国国会发布《共享经济税收法》,开启对共享经济的系统化监管。该法案把拥有一定收入的共享经济专职从业者,如网约车、共享住房专职从业者,纳入自由职业者范畴,要求其网上申报通过共享经济平台取得的收入,按照规定缴纳税款。
此外,该法向网上自动申报者提供了每年3000欧元的减免额,旨在区分个人交易者与专职从业者,免除平台个人用户的小额补充收入,同时避免专职从业者对传统竞争者的冲击。
【评析】共享经济在便利社会、增加经济活力和缓解就业的同时,也对传统经济造成一定冲击。如何平衡共享经济和传统经济之间的关系,合理规制共享经济是各国面临的共同挑战。
法国《共享经济税收法》从税收政策角度入手,将共享经济从业者纳入自由职业者范畴并按其实际收入征税,通过税收手段进行调节,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共享经济对传统经济的冲击,规范市场竞争并减少税收流失。
日本《个人信息保护法修正案》正式实施
【概要】2017年5月31日,日本《个人信息保护法修正案》正式施行。此次修正案的实施将使日本的隐私规则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到公司处理个人信息的方式,特别是第三方的披露、国际转让以及收集和使用敏感个人信息等方面。该修正案引入“敏感信息”概念以及转让个人信息的新规则。
重要的是将个人数据提供给第三方采用“选择进入-选择退出”方式,即将个人数据提供给第三方无需取得个人同意,但是应使个人知晓可以应其请求停止个人信息的提供,并且要提前通知个人信息委员会。企业应确认其是否需要提交“选择-退出通知”,并对内部个人信息的处理进行评估。
【评析】个人数据保护问题近年来一直是国际互联网立法的热点问题,欧美日韩都不断出台相关立法。日本立法在数据流动方面进行了新的尝试,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也是参考和借鉴。
美国废除网络中立规则
【概要】2015年2月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出台网络中立新规《开放互联网指令》,确立了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BROADBAND INTERNET ACCESS SERVCIE )“禁止屏蔽、禁止流量调节、禁止付费优先”三项网络中立规则。
2017年共和党人Ajit Pai担任美国FCC主席,开始着手废除2015年网络中立新规;11月21日FCC发布“重塑互联网自由,消除互联网高压监管的指令”并公开征求意见,2017年12月14日美国FCC以3票赞同、2票反对通过了该新政策,意味着美国废除了“网络中立”政策。
当前新政策还需数周才能生效,很多民主党人和美国互联网协会等社会机构已经开始推动在美国国会出台新法案,以便重新确立网络中立制度,并准备提起诉讼,反对FCC新政策。未来数周甚至数月新政策能否最终落实,网络中立如何变化都还有待观察。
【评析】网络中立政策一直是宽带服务提供商和互联网企业博弈的焦点。按照新政策,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将从美国《电信法》Title II下的电信服务(按照公共承运人标准进行强监管)重新划入Title I下的信息服务,意味着对于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商屏蔽、调控、优待某些流量和内容的行为联邦通信委员会(FCC)不再监管,但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可以从不正当竞争和消费者保护角度进行监管。
欧盟委员会发布“促进非个人数据
在欧盟境内自由流动”立法建议
【概要】2017年9月1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促进非个人数据在欧盟境内自由流动”立法建议,旨在通过立法改善欧盟境内非个人信息的自由流动。立法建议提出,服务提供商有自由选择建立提供服务所在地的权利。
但是自由选择的权利往往被成员国的数据本地化要求,以及提供数据服务的技术设施必须经其认证或允许所限制。该立法建议主张非个人信息也能在欧盟境内自由流动,但是成员国可以出于安全原因设定限制措施。
【评析】从某种意义上说,欧盟是个人数据存储本地化的“始作俑者”。其发布非个人数据欧盟境内自由流动的立法建议,实质是在大数据时代促进数据这一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但随着技术的发展,目前个人数据与非个人数据界限也逐渐模糊,数据流动等规则尚处于探索之中。可以肯定的是,数据规则将成为为互联网时代的重要规则,类似农业时代的产权规则,工业时代的知识产权规则。
韩国提出《智能信息社会基本法案》
【概要】2017年2月23日,韩国国会议员提出《智能信息社会基本法案》,旨在解决智能信息技术自动化带来的各种社会结构和伦理问题。
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智能信息社会战略委员会,该委员会每三年制定智能信息社会发展的基本计划,公布智能信息技术管理的分类标准,公布《智能信息技术道德规章》,确定智能信息技术和智能信息服务损害赔偿责任的一般原则。此外,政府支持建立智能信息社会公私合作论坛,就制定智能信息社会发展政策和基本方案征求意见。
【评析】该法案是韩国国会首次提出的关于智能信息社会的概括性法律文件,该法案对于智能信息技术和智能信息社会等基本定义进行了明确的创新性定义。同时,法案提出的构建国家层面的专门委员会并确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规章等内容对于其他国家探索建立类似制度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
美国白宫国家经济委员会发布
《金融科技框架白皮书》
【概要】2017年1月13日,美国白宫国家经济委员会发布《金融科技框架白皮书》,明确六项政策目标:培育积极的金融服务创新创业;推动安全、可负担、公平的资本获得渠道;强化美国国内外普惠金融发展;应对金融稳定风险;推动形成21世纪新型金融监管框架;维护国家竞争力。同时,白皮书明晰了涵盖消费者保护、技术标准、提升透明度、网络安全和隐私保护、提升金融基础设施效率等在内的十项基本原则。
【评析】白皮书传递出美国政府对金融科技领域的前瞻性态度,具有引领意义。白皮书阐述了美国政府对金融科技领域的政策目标和十项基本原则,为其他国家的金融政策制定者和监管人员在评估金融科技生态系统时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政策框架。同时,金融行业的相关从业人员可以通过白皮书中提出的金融科技框架理解如何促进金融系统的良好运行以及更好的提升自己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研究团队
腾讯研究院法律研究中心
声明:本文来自腾讯研究院,版权归作者所有。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士冗科技立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 service@expshel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