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暗网”实施违法犯罪的情况日益增多,特别是个人信息买卖、淫秽物品传播等行为逐渐在“暗网”出现。由于“暗网”具有技术上的隐匿性,相比于一般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在侦办此类案件时技术要求更高、工作难度更大。近期,按照公安部“净网2019”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以下简称网安总队)充分发挥专业警种优势,突破技术难点,经细致侦查、循线追踪,接连破获了多起利用“暗网”实施犯罪的案件。

一、“4.26”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案

2019年4月26日,北京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暗网”发帖出售电商用户数据。对此,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与朝阳分局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经初查,发现涉案数据包含手机号码、邮箱、登陆密码、用户名、交易密码、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个人信息。嫌疑人采取了“暗网”特有技术作案,并隐匿真实身份,具有较强反侦查意识,极大地增加了办案难度。专案组尝试多种方法开展线索侦查。

经工作发现,该帖文发布人为李某(男,23岁),其通过黑客技术获取了大量个人信息数据,并在“暗网”发布出售帖文,将涉案数据通过互联网出售给尹某飞(男,24岁)、王某荣(男,24岁)等人。专案组于4至7月分别在湖南耒阳、四川崇州和广东深圳将上述3名嫌疑人抓获。

经讯问,李某供述其通过“撞库”等黑客技术获取境内电商数据库,并拼凑了前期互联网上泄露的其他信息内容,组成了该批涉案数据,通过“暗网”发帖出售共非法获利9000余元。其中尹某飞伙同王某荣以1200元价格购买涉案数据。而王某荣又凭借较强的网络专业知识,单独对涉案数据进行加工并在“暗网”出售非法获利700余元。上述3人对涉嫌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朝阳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二、陈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9年8月,北京警方在工作中发现一网民在“暗网”上发布了9篇出售淫秽视频的“广告”帖文。对此,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立即开展案件侦查。经缜密侦查、细致分析,锁定嫌疑人为陈某(男,25岁),并会同大兴分局在江苏省南京市将其抓获。

经讯问,陈某自2019年3月初开始搜集淫秽视频,并研究学习“暗网”技术。于7月份尝试在“暗网”发布贴文贩卖了一部淫秽视频获利后,又于8月份以同样的方式在“暗网”连续发布了9篇出售淫秽视频的帖文,共先后出售淫秽视频95部并非法获利。目前,该人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大兴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暗网”并非法外之地。维护网络安全与稳定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下一步,北京市公安局将进一步推进“净网2019”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对各类新型涉网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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