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网2019”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宁波网安在公安部网安局的统一指挥下,加大力度治理网络乱象,从源头上规范网络空间秩序,今年来,宁波网安共监督检查2602家,约谈整改互联网企业1365家次,行政处罚621家次,开展信息服务安全评估120家次,关停违法违规APP238个,清理违法有害信息7.6万余条。现将七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 宁波某电信运营商非实名制开卡案
2019年4月,公安机关在侦破多起电信诈骗案时发现,犯罪分子所用的“黑卡”系宁波某电信运营商出售的非实名手机卡。经调查,2018年至今,海曙、镇海、北仑、鄞州、奉化、宁海等地某电信运营商分公司为完成每月下发的定额开卡业务指标,进行非实名开卡。期间,奉化网安大队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该奉化公司员工3名和代理商1名依法刑事拘留。同时,奉化公安分局依据《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宁波某电信运营商奉化分公司处以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2 海曙某APP未按规定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案
2019年11月,海曙网安大队发现某股份有限公司开发使用的购物APP存在未向注册用户明示而收集注册用户的权限七项。经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违法行为。
2019年12月,海曙公安分局依据《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一条和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给予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该公司负责该款APP日常维护管理的负责人陈某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3 高新区某公司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9年3月,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发现宁波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运营的“粉丝圈”平台中存在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违法行为。2019年7月,高新区公安分局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经过审讯,李某对其通过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提现赃款17余万元。2019年8月,鄞州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批准逮捕。
另该公司因未依法审核网络发布信息内容,已被依法处以行政警告并责令整改。责令该单位限期内完善发帖审核机制,不允许发帖内容涉及违法犯罪内容、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到公安机关进行互联网备案。
4 象山某电信运营商未按规定提供安全保护管理相关信息、资料、数据文件案
2019年8月,象山网警大队发现宁波某电信运营商象山分公司的多个宽带账号落地登记用户均为安徽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提供安全保护管理相关信息、资料、数据文件。经侦查发现,2018年4月,该公司与安徽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并开通390条拨号宽带账号,该公司编造虚构地址对390条拨号宽带进行登记。
2019年9月,象山公安分局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该公司处以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49698.2元的处罚。
5 海曙某证券投资咨询公司未按规定制定网络安全制度案
2019年4月,宁波某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被人非法侵入,被窃取并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上万条。海曙网安大队立即启动“一案双查”机制,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包括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的技术措施落实情况、日志留存情况等,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制定网络安全制度。
2019年6月,海曙公安分局依据《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对该公司处以行政警告处罚。
6 北仑某公司未落实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2019年3月,公安机关发现某科技有限公司的一个Mongo数据库上存储了大量车辆GPS相关信息,具体包含车牌号、车牌所属公司或人员姓名、疲劳驾驶时的GPS定位信息,总计200余万条,存在安全隐患。经北仑网警大队调查后,发现该公司系统日志留存不足六个月,未落实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北仑公安分局依据《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对该公司处以行政警告处罚。
7 镇海某技术研究院未落实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
2019年8月,公安机关监测发现某信息技术研究院网站被黑客植入恶意暗链。经现场监督检查后,发现该单位未制定和落实相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防攻击、防入侵等网络安全技术措施,网络安全意识淡薄,镇海公安分局依据《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对该公司处以行政警告处罚。
宁波网安部门将继续对各类网络违法犯罪乱象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全面提升网络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努力营造安全清朗、和谐稳定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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