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拥有脸书、谷歌、推特等成员的亚洲互联网联盟(Asia Internet Coalition,下称“AIC”)就正在拟议修订的《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下称《条例》)向香港政府致信,对其中关于内容发布平台需对人肉搜索行为担责的条款提出修改意见。

AIC在信中指出,修正案中对人肉搜索行为违法范围及责任主体的界定过于宽泛,为免受制裁,科技公司应对的方法可能是停止在香港投资和提供服务。不过AIC强调,发送修法建议仅为表达业界关注,不代表科技公司有撤离意图。

据了解,“人肉搜索”主要是指通过集中许多网民的力量去搜索信息和资源,通常涉及未经他人同意在互联网上公布其隐私的情况。

自2019年6月起,香港连续发生多起个人隐私被人肉搜索的事件。香港个人资料私隐原专员黄继儿曾告诉南都记者,截至2020年1月,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收到差不多5000宗投诉,三分之一的案件是‘起底’警员及其家属的。”

今年5月,香港政府的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提议修订《条例》。

修正案引入了立法修订案以专门处理人肉搜索行为,并赋予私隐专员进一步的执法权力,比如要求从社交媒体平台、网站和其他在线平台移除人肉搜索的内容,还可以要求平台在指定时间内对人肉搜索内容进行整改,即使平台上诉也需在有结果前遵守要求,否则会面临刑事指控。

但在AIC看来,“平台并非散播隐私信息的个人,它的功能是向用户提供一个‘公告栏’便于其发布创作内容,没有必要追究中间平台在人肉搜索事件中的刑事责任。”

AIC还在信中指出,以发布用户生成内容为主要功能的多个网络平台的在线服务由其海外总公司提供,香港本地员工对平台内容没有编辑控制权。但根据修正案,香港本地子公司可能被划入人肉搜索条款所划定的调查范围内。

“在评估删除内容的请求方面引入严厉的制裁,尤其是个人责任,其结果是鼓励在线平台对请求和过度屏蔽内容很少进行甚至不进行审查”,AIC表示,避免科技公司受到制裁的唯一方法是停止在香港投资和提供服务。

不过,AIC在7月6日作出澄清,称发送修法建议仅为表达业界关注,并无撤离意图。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也回应称,修法只涉及打击“起底”行为和赋予私隐公署执法权力,罪行范围界定清晰、具针对性且目标明确,并在保障隐私和保障言论自由之间取得合适平衡。

“如有从事网络平台的公司(对此)有关注,我相信私隐专员乐意与他们见面听取其关注地方,相关政策局(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亦愿意在议会内外就有关疑问或关注作条文上的解释。”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

据知情人士透露,修正案将提交香港立法会,预计在本年底获得批准。(樊文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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